商标注册信息填写类常见问题?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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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名称如何填写?

通过商标的组成,可以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文字图形组合商标。

文字商标:是指商标由文字构成,或者在直观观察上可以看出是以文字为主体进行艺术设计而成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仅由图形构成的商标,在图形中不能有文字或者直观上可以辨识为文字的组成部分。

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是指商标由文字及图形组合而成的商标。



申请商标时,是以黑白图样的还是彩色图样?

申请商标**采用黑白图样申请。

若申请时采用黑白图样申请,属于不指定颜色的申请。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注册人可以根据使用场景和需求改变申请商标的颜色,均被视为注册商标。 若申请时指定颜色,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只有按照申请时颜色相同的图样进行使用,才可以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识,改变颜色的使用方式属于不规范使用。


商标注册申请为什么要选择商标分类?什么是商标分类?商标分类共有多少类别?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分类是指《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也称《尼斯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类别,35-45类为服务类别。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是根据1957年6月15日由尼斯外交会议达成的一项协定(尼斯协定)制定的,我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并根据我国情况制定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商标分类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主管部门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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